這是奧客還是正當客訴——カスハラ現場對應的判斷基準與手順
2026-10-08
5秒結論
カスハラ現場對應的實務:判斷框架(要求內容的妥當性×手段態樣的相當性——厚勞省企業對策手冊的兩軸)、典型類型(長時間拘束・反覆來電・暴言・土下座要求・SNS曝光威脅)、現場手順(一人不對應・交代與上報基準・對應時間的上限設定・錄音)、中止・拒絕的傳達方法、警察通報的線(暴行・脅迫・不退去罪=刑法130條・威力業務妨害罪=刑法234條)、員工保護的安全配慮義務(勞動契約法5條)——放置家長的執拗抗議使教師受害、判令市賠償的甲府地判平成30年11月13日勞判1202號95頁、對應紀錄的留法。
「客人在櫃檯吼了兩小時,店員快撐不住——但他說的瑕疵是真的」。カスハラ對應最難的不是趕走壞人,是分辨正當客訴與騷擾的界線,並在界線上給現場可操作的手順。
判斷框架:兩軸思考
- 厚勞省的企業對策手冊採兩軸:①要求內容的妥當性(商品確有瑕疵?要求有根據?)②手段・態樣的相當性(傳達方式是否超出社會通念)。
- 整理:內容正當+手段相當=客訴(誠實對應)/內容正當+手段過剩(暴言・長時間拘束)=カスハラ(瑕疵對應歸對應、騷擾部分明確制止)/內容無理(無根據的退款・土下座要求)=不論態度都可拒絕。「客人有理所以什麼都要忍」是現場最常見的誤解。
現場手順的設計
- ①一人不對應(複數對應・新人不單獨上)②交代與上報的基準(同一主張反覆●次・對應●分超過→上位者交代)③時間上限(「本件對應以30分為限」的告知)④錄音・錄影(店內告示後實施——證據化兼抑止)⑤電話:反覆來電達基準後「之後以書面對應」切換。
- 拒絕的傳達:結論+理由+今後窗口(「該要求無法接受。之後請洽本公司法務/代理人」)——道歉只對確認的事實,包括性的全面謝罪會被拿來當「承認」的材料。
警察・法的措置的線
- 暴力=暴行罪、「要讓你們倒店」等=脅迫罪・威力業務妨害罪(刑法234條)、要求退去不走=不退去罪(刑法130條)——人身危險・業務停滯的場面不要猶豫通報110。民事上:對執拗加害客的面談強要禁止等的假處分・損害賠償也是選項。
忘了保護員工,公司要賠
- 雇主對員工負安全配慮義務(勞動契約法5條)——把現場丟給員工一人硬扛,公司自己成為被告。公立小學家長的執拗抗議,校方未採組織對應使教師受害的事案,判令市賠償的裁判例(甲府地判平成30年11月13日勞判1202號95頁)是經營層最該讀的判決。
- 對應紀錄(日時・言動・對應者・錄音)是之後一切措置——拒絕交易・假處分・刑事——的彈藥。2026年10月起這套手順的整備本身就是法律義務(詳見義務化的文章)。
※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6-10-08)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