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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共有的房子,一人想賣一人不想——共有物分割的方法

202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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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秒結論

共有不動產的僵局,最終可以用共有物分割請求(民法256條)解決:協議→調停→訴訟(現物分割・賠償分割・換價分割)。2023年改正新設所在不明共有者的持分取得制度。

相續後兄弟共有的公寓——哥哥想賣、弟弟想留、妹妹在台灣聯絡不上。共有是「紛爭的保存狀態」,日本法準備了出口。

共有的基本規則

出口:共有物分割請求

各共有者隨時可以請求分割(民法256條)。程序是協議→(調停)→共有物分割訴訟(258條)。法院的分割方法:

聯絡不上的共有者(2023年改正)

所在等不明共有者,可以利用法院的裁判取得其持分・或取得同意代替的制度(民法262條の2・262條の3等,2023年4月施行)。供託相當額金錢後取得持分——海外相續人下落不明型的案件有了新出口。

實務建議

※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5-07-28)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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