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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用自己的公寓做民宿——民泊的「年180天」規則

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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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秒結論

沒有許可・申報就經營民泊是旅館業法違反的犯罪。住宅宿泊事業法的申報制=年180天上限、管理規約禁止的話不能做。旅館業許可・特區民泊的比較。

「公寓空著,放上訂房網站賺外快」——等一下。在日本,反覆有償讓不特定人住宿原則上是旅館業(旅館業法2條),沒有許可就經營是犯罪(旅館業法3條1項・罰則同法10條)。合法做民泊,有三條路。

三種合法民泊

分讓公寓的話:先看管理規約

管理規約禁止民泊的話不能做。民泊新法施行前後,絕大多數分讓公寓的管理規約都已加入民泊禁止條款。無視規約經營,會被管理組合請求停止、甚至訴訟。租來的房子轉做民泊,則需要出租人的承諾(無斷轉貸是解除事由——民法612條)。

其他注意點

「偷偷做」的時代已經結束——訂房網站依法必須確認申報番號,無番號的物件登不上去。

※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6-07-07)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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