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轉換的クーリング期間——「空6個月再雇就能重算」的誤解與風險
2026-05-31
5秒結論
有期契約通算5年超時勞工取得無期轉換申込權(勞動契約法18條1項)。契約空白期間6個月以上(直前通算期間未滿1年時為其2分之1以上)時通算重算(18條2項・クーリング)。但「每5年空6個月反覆雇用」的制度性迴避有被認定脫法・轉換權照樣成立的裁判例風險,申込權發生直前的雇止め也受19條嚴格審查。正確的制度理解與運用解說。
「有期員工快滿5年了,先空6個月再重新雇,就能永遠避開無期轉換」——這個「技巧」在網上流傳,但照做的公司是在累積法律風險。
制度的基本(勞動契約法18條)
- 同一使用者之間的有期勞動契約通算超過5年時,勞工在現契約期間中可申込無期轉換。申込時點轉換確定(公司不能拒絕),現契約滿了的翌日起成為無期。
- 轉換後的勞動條件原則與有期時相同(期間除外)。別途規定(無期轉換後規則)可以設計。
クーリング(18條2項)的正確理解
- 契約與契約之間的空白期間6個月以上時,之前的期間不通算(重算)。
- 直前的通算契約期間未滿1年時,空白只需其2分之1以上(例:通算10個月→空5個月即重算)。
「6個月空白戰法」的風險
- 脫法認定的風險:形式上空6個月、實質上預定再雇(再雇的約束・空白中以業務委託名義繼續同一工作等),通算被肯定・轉換權成立的裁判例方向存在。「空白中換個名義繼續上班」是最危險的形態。
- 申込權發生直前的雇止め:為了阻止轉換的雇止め,更新的合理期待通常已高,勞動契約法19條下敗訴風險大。
- 人才流失:熟練者6個月的空白在人手不足的時代是單純的經營損失。
經營者的正道
- 要長期用的人:接受無期轉換,或主動轉正社員・限定正社員——留才。
- 真的只要短期的業務:契約時就設更新上限(2024年4月起締結時明示義務)並誠實運用。
- 無期轉換後的就業規則(職務・處遇的設計)事前整備,轉換不是威脅而是制度。
※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6-05-31)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