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的マイナンバー——誰會有、什麼時候要給、什麼時候可以拒絕
2025-07-29
5秒結論
住民登錄的中長期在留者都會被付番(番號法7條)。要提供的場面:入職・開戶・保險——拒絕不了手續但法律上無罰則。2024年12月起保險證一體化(マイナ保險證)。不能叫員工提供以外的用途(番號法19條・20條)。
マイナンバー(個人番號)不是日本人專用——做了住民登錄的中長期在留者全員都會被指定12位的番號(行政手續における特定の個人を識別するための番號の利用等に關する法律〔番號法〕7條)。整理外國人常見的疑問。
基本
- 住民登錄後,番號通知寄到住民票地址。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塑膠卡)是申請制——有照片的身分證明+各種線上手續+健保證功能,建議辦。
- 卡的有效期間:外國人原則與在留期間連動。更新在留後記得去市區町村延長卡的期限。
- 番號本身終身不變,回國再來日也原則同號。
什麼時候「必須」提供
- 公司(入職時):源泉徵收票・社會保險手續需要(番號法上公司是「個人番號關係事務實施者」)。公司要求是合法的,並有嚴格保管義務。
- 銀行・證券・保險:證券口座・海外匯款(100萬日圓超的國外送金有告知義務——內國稅適正化法)等。
- 行政手續:兒童手當・健保・年金・稅的申告。
- 不提供的罰則對個人沒有,但手續會卡住。反之,法定用途(稅・社會保障・災害對策)以外要求提供是違法(番號法19條・20條)——店家會員卡・房東「順便給我番號」可以拒絕。
2024年12月起:保險證一體化
傳統健保證停止新發行,原則改用マイナ保險證。沒有卡的人發「資格確認書」仍可就醫——不辦卡也不會看不了病,但限度額認定等便利功能用不上。
經營者的注意
- 員工(含打工的外國人)的番號:取得時要本人確認、利用目的明示,保管要安全管理措施,離職後不需要了要廢棄(番號法・個人情報保護委員會指引)。
- 洩漏・不正提供有刑事罰:正當理由外提供特定個人情報檔案最重4年以下拘禁刑(番號法67條以下)。員工名簿連番號一起放共用資料夾,是典型的危險狀態。
紛失時:24小時免費停卡專線(0120-95-0178)→警察遺失届→市區町村再發行。番號被人知道本身不會直接被盜用(手續都需要本人確認),不用過度恐慌。
※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5-07-29)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