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勞動審判」的通知書——留給公司的時間大約只有一個月
2025-11-19
5秒結論
勞動審判是法院的快速程序:原則上3次期日內審結,第1次期日在聲請後約40天內指定,而且第1次期日幾乎決定大勢。收到通知書後公司該做的事。
某天,法院寄來一份「勞動審判手續聲請書」——離職員工請求解僱無效或加班費。這不是普通訴訟,是更快、更緊湊的程序。公司最該知道的一點:準備時間非常短。
勞動審判是什麼
勞動審判是日本法院處理個別勞動糾紛的快速程序。由1名法官(勞動審判官)與2名熟悉勞資實務的勞動審判員組成委員會,原則上在3次期日內審結(勞動審判法)。統計上約3分之2的案件在2次期日內、約97%在3次期日內結束,多數以調停(和解)成立告終。
為什麼第1次期日幾乎決定大勢
- 第1次期日原則上在聲請後40天以內指定。
- 公司的答辯書大約要在期日1週前提出——實際準備時間只有3〜4週。
- 第1次期日通常約2小時,委員會當場直接詢問雙方當事人本人,並形成心證。之後原則上很難再翻盤。
換句話說,普通訴訟中「之後再慢慢補主張」的做法,在勞動審判完全行不通。
收到通知書後,公司該做的4件事
- ①馬上確認期日:不要放著。缺席對公司極為不利。
- ②收集證據:僱用契約、就業規則、出勤紀錄、指導紀錄、相關郵件。
- ③儘早諮詢律師:答辯書的完成度直接左右心證。
- ④安排了解實情的人出席:委員會會當場發問,只有代理人到場往往不夠。
結局的型態
多數案件以調停成立(支付解決金等)結束。對審判結果不服,可以提出異議,程序會轉為普通訴訟——但訴訟的時間與費用負擔會大幅增加,在勞動審判階段以合理條件解決,往往對公司更有利。
※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5-11-19)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