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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家人匯錢給我要繳稅嗎——海外送金與日本贈與稅的界線

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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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秒結論

住在日本的受贈人收台灣家人的贈與,即使財產在海外・贈與人在台灣,原則上也是日本贈與稅的課稅對象(相続税法1條の4)。安全區:①年110萬圓基礎控除以內②扶養義務者間「通常必要」的生活費・教育費(需要時逐次給付・相続税法21條の3第1項2號)——一次匯4年學費存著就出界。100萬圓超的海外匯款銀行會向稅務署提出國外送金等調書。買房頭期款的父母資助:住宅取得等資金贈與的非課稅特例並用。

在日本工作・留學,台北的爸媽匯了300萬圓過來——「台灣匯來的也要繳日本的稅?」答案的框架其實清楚:看用途與金額,不看國境。

原則:受贈人在日本=日本贈與稅的世界

兩個安全區

稅務署怎麼知道

常見場面的整理

※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5-08-20)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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