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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也有義務——職權騷擾「諮詢窗口」的設置義務與敗訴風險

202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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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秒結論

防止職權騷擾的措置義務適用於包含中小企業在內的所有雇主:方針明確化、諮詢窗口、事後的迅速對應。把員工的求助放著不管,公司可能因此敗訴(さいたま市事件)。

「我們是小公司,職權騷擾對策是大企業的事」——不對。日本的職權騷擾防止措置義務,2022年4月起適用於包括中小企業在內的所有雇主(勞動施策總合推進法30條之2)。而且,沒有做的代價不只是行政指導。

法律要求雇主做的事

放著不管的代價:さいたま市事件

裁判例

さいたま市事件(東京高裁平成29年10月26日判決・勞動判例1172號26頁):員工就職場的騷擾求助,雇主方面未採取適切對應。法院認為雇主違反了讓員工在良好環境中工作的職場環境調整義務,命令賠償。

重點:敗訴的原因往往不是騷擾行為本身,而是「接到求助後的不作為」。窗口形同虛設、受理後放著不管,是最典型的敗訴模式。

中小企業也做得到的窗口設計

接到諮詢後

①傾聽並記錄 → ②迅速的事實調查(雙方+第三者聽取)→ ③認定與處分 → ④對被害人的後續關懷與再發防止。調查的中立性・記錄化,是之後糾紛的最大防線。

※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6-08-14)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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