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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帳號轉貼圖片=侵權——企業SNS營運的著作權基礎

2025-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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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秒結論

企業SNS與著作權的實務:無斷轉載圖片・插畫・照片侵害複製權(著作權法21條)・公眾送信權(23條)、「引用」的要件(32條——明瞭區別性・主從關係等)、「免費素材」的授權條件確認(商用可否・加工可否・クレジット表記)、字型(フォント)的授權問題(書體本身原則無著作物性——最高裁判所平成12年9月7日判決・民集54卷7號2481頁,但授權契約的違反是債務不履行)、網路截圖轉貼、損害賠償(114條的推定)與法人罰金(124條・3億日圓以下)、炎上時的對應。

公司的SNS帳號隨手轉貼網路圖片、動漫圖案、名人照片——在日本這是著作權侵害+肖像權問題的經典炎上模式。權利人的請求對象是公司(法人),罰金上限3億日圓。

基本結構

合法使用的路徑

字型(フォント)的陷阱

公司的防線

※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5-08-23)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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