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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父母・家人可以放進扶養控除嗎——國外居住親屬的嚴格要件

202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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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秒結論

可以,但要件嚴格:親屬關係書類(戶籍謄本+翻譯)+送金關係書類必須(所得稅法施行令262條等)。2023年起30〜69歲的國外親屬原則除外——留學生・年38萬日圓以上送金等例外。給生活費用手交・現金就不算。虛偽申告是追徵。

「我每個月都寄錢給台灣的爸媽,可以節稅嗎」——可以。國外居住的親屬也能放進扶養控除(每人38萬日圓〜、70歲以上的老人扶養親屬48萬日圓的所得控除)。但正因為稅務署看不到國外,書類要件比日本國內的扶養嚴格得多。

基本要件

2023年起的嚴格化:30〜69歲原則除外

令和2年度稅制改正(2023年1月適用開始)後,30歲以上70歲未滿的國外居住親屬原則上不能放進扶養控除。例外是:①留學生(簽證影本等證明)②障害者③該年從你這裡收到合計38萬日圓以上送金的人。也就是說,壯年的兄弟姊妹・未滿70歲的父母要放扶養,年38萬日圓以上的送金紀錄實務上必須。70歲以上的父母則回到一般要件(仍需送金關係書類)。

實務注意

※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6-03-12)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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