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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在日本開銀行帳戶——為什麼被拒・怎麼開・絕對不能做的事

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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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秒結論

開戶依犯罪收益移轉防止法做本人確認(在留卡+補充資料)。在留期間剩餘短・來日未滿6個月常被限制:來日6個月內在外匯法上屬「非居住者」,可先開ゆうちょ銀行等對應的帳戶或等6個月。網銀・流通系銀行對外國人較友善。絕對禁止:帳戶買賣・出借(犯罪收益移轉防止法28條・刑事犯罪+強制全行解約)、回國時帳戶放著不管或轉讓。

來日第一個月就需要帳戶領薪水,但銀行窗口說「來日未滿6個月不行」——外國人開戶的規則與地雷整理。

開戶的法律框架

「6個月之壁」

絕對不能做的事

被拒時的現實解

①換一家銀行(標準真的不同)②帶日語能力足夠的同行者或請銀行安排③雇主出面指定「給與振込協力行」④先用ゆうちょ過渡。不要用「借名帳戶」解決——那是把刑事風險買回家。

※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5-11-04)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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