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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病假休職的員工,在社群網站曬出遊照片——可以懲戒嗎

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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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秒結論

憂鬱症休職中的員工騎車出遊、喝酒、旅行——東京地方法院:不構成懲戒事由。健康人一樣的日常生活反而有助於療養。經營者在憤怒之前該知道的判決。

員工因為憂鬱症休職中。某天,他的社群網站上出現出遊的照片:騎機車兜風、和朋友喝酒、還去旅行——「在裝病吧!懲戒處分!」在憤怒之前,請先看一個真實的判決。

東京地方法院的真實判決

出版社的員工因憂鬱症休職(而且休職中工資全額支付)。公司發現他在休職中騎機車外出、去遊戲中心、買場外馬券、喝酒、住宿旅行,以「療養專念義務違反」等理由懲戒解僱。

東京地方法院(平成20年3月10日判決・マガジンハウス事件)的判斷出乎很多經營者的意料:

另一方面,法院也認定:違反主治醫師的指導、在公司周邊進行抗議活動等行動,構成懲戒事由。界線在這裡。

經營者該知道的重點

順帶一提:公司能不能全面禁止休職中的SNS發文?內容不問、一律禁止,法律上很難成立。

※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5-11-11)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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