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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了內定可以取消嗎——內定取消的法律風險

202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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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秒結論

日本的採用內定=勞動契約已經成立(大日本印刷事件)。取消內定是解僱,只有內定時不知道・也無法知道的事由,且客觀合理・社會通念上相當,才被允許。

「發了內定之後業績惡化/發現這個人好像不行,想取消」——在日本,內定取消的門檻比想像中高得多。

內定=勞動契約已成立

大日本印刷事件(最高裁判所昭和54年7月20日判決・民集33卷5號582頁)確立:採用內定通知使「附始期・保留解約權的勞動契約」成立。也就是說,契約在內定階段就已經成立了,取消內定在法律上是解僱(解約權的行使)。

同判決的基準:內定取消事由限於「內定當時不知道、也無法被期待知道的事實」,且以此取消須「客觀上合理、依社會通念可被是認」。

被承認・不被承認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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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6-06-25)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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