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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員工舞弊時先做什麼——社內不正調查的順序

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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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秒結論

社內不正調查的進行方法:初動(證據保全——會計資料・郵件・PC的確保、對象者的存取權限停止)、調查協力義務的範圍(富士重工業事件・最高裁判所昭和52年12月13日判決・民集31卷7號1037頁——職務關聯性等為限)、聽取調查的手法(周邊先行・本人最後・紀錄化)、郵件・PC調查的私隱界線(社內規程的根據・業務用機器)、調查期間的自宅待機(賃金全額)、處分前的弁明機會、刑事告訴・民事請求・懲戒的三軌選擇、認定事實的報告書化。

發現經理挪用公款・員工收回扣——最常見的失敗是立刻找本人對質:證據被刪、口徑被串、本人失聯。社內不正調查有順序。

初動:先保全,後接觸

聽取調查的順序

調查後的三軌

經營者的心得

※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5-12-26)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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