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員工舞弊時先做什麼——社內不正調查的順序
2025-12-26
5秒結論
社內不正調查的進行方法:初動(證據保全——會計資料・郵件・PC的確保、對象者的存取權限停止)、調查協力義務的範圍(富士重工業事件・最高裁判所昭和52年12月13日判決・民集31卷7號1037頁——職務關聯性等為限)、聽取調查的手法(周邊先行・本人最後・紀錄化)、郵件・PC調查的私隱界線(社內規程的根據・業務用機器)、調查期間的自宅待機(賃金全額)、處分前的弁明機會、刑事告訴・民事請求・懲戒的三軌選擇、認定事實的報告書化。
發現經理挪用公款・員工收回扣——最常見的失敗是立刻找本人對質:證據被刪、口徑被串、本人失聯。社內不正調查有順序。
初動:先保全,後接觸
- 證據保全最優先:會計帳票・發注紀錄・郵件・業務PC・門禁紀錄的確保(PC不要讓本人繼續用——デジタル・フォレンジック調查前不要亂開檔案,更新日時會變)。
- 存取權限・印章・銀行權限的停止。必要時自宅待機命令(調查目的=有效,但賃金原則全額——詳見自宅待機的文章)。
聽取調查的順序
- 周邊先・本人最後:資料與周邊供述固定後才聽本人——否則否認+串供。聽取要2人體制・逐語紀錄或錄音・最後讓本人確認署名。
- 調查協力義務:從業員對與自己職務相關的調查原則有協力義務,但範圍有限(最高裁判所昭和52年12月13日判決・民集31卷7號1037頁〔富士重工業事件〕——非職務關聯的協力是任意)。強迫自白・長時間拘束式的聽取,之後會反過來變成公司的違法行為。
- 郵件・PC的調查:業務用機器+社內規程有監控根據=原則可。私物手機・私人帳號不可強制(詳見職場監視的文章)。
調查後的三軌
- ①懲戒:就業規則的根據・該當性・相當性+弁明機會(詳見懲戒手續的文章)。急著處分而事實認定粗糙=之後被推翻(一事不再理的制約也在)。
- ②民事:損害賠償請求・不當利得返還——退職金的沒收・相殺另有嚴格限制。假扣押要趁財產還在。
- ③刑事:業務上橫領(刑法253條)・背任(247條)・詐欺(246條)的告訴——警察要求的是「公司已整理好的證據」,調查報告書的品質決定受理難易。
經營者的心得
- 金額大・組織性・會計影響的案件,考慮外部專家(律師・會計士)的調查委員會——內部調查的中立性之後會被攻擊。全程的紀錄化(誰・何時・聽了什麼・拿到什麼)是三軌全部的基礎。
※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5-12-26)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