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金還沒湊齊也能來日本創業——スタートアップビザ(外國人起業活動促進事業)
2026-08-25
5秒結論
經營管理簽證的要件變嚴(2025年10月起資本金3,000萬日圓等),還沒達標的創業者可用「スタートアップビザ」:經自治體(外國人起業活動促進事業・國家戰略特區)認定創業計畫後,以「特定活動」在留最長1年(一部自治體2年),期間內準備達成經營管理的要件。東京都・福岡市等多數自治體實施。期滿前轉經營管理簽證是正規路線。
想來日本創業的台灣人,2025年10月起撞上高牆:經營管理簽證要求資本金3,000萬日圓・常勤職員1名・經營經驗或學位等。還沒準備好的人,入口是スタートアップビザ。
制度是什麼
正式名稱「外國人起業活動促進事業」(經濟產業省)與國家戰略特區的創業活動支援的總稱。流程:
- 向實施自治體(東京都・澀谷區・福岡市・大阪市・愛知縣等多數)提出創業計畫。
- 自治體審查・交付確認證明書。
- 憑證明書向入管申請「特定活動」在留資格:6個月〜1年(國家戰略特區型經更新最長1年、一部事業最長2年——各自治體條件不同,先查實施要綱)。
- 在留期間內完成:公司設立・辦公室確保・資本金・事業開始→轉「經營管理」。
優點
- 申請時不需要已滿足經營管理的要件(資本金・事務所可以之後補齊)。
- 自治體的創業支援套餐:免費諮詢・共享辦公室・融資橋接・行政書士介紹等。
- 配偶・子女可用家族滯在帶同(依在留內容)。
注意點
- 期限是倒數計時:1年內要把資本金3,000萬湊齊並讓事業起步——2025年10月的要件強化後,スタートアップビザ期間內達不到經營管理要件的風險變大。資金計畫先做好再來。
- 各自治體的對象業種・審查基準不同(例如要求成長性・創新性),純粹的飲食店・貿易商有的自治體不收。
- 期間中原則上不能受僱於其他公司——活動限於創業準備。
- 轉經營管理失敗就要出國——plan B(高度專門職・技人國回歸受僱等)先想好。
資本金已經準備好・事業計畫成熟的人,直接申請經營管理即可;スタートアップビザ是「還差一步」的人的橋。
※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6-08-25)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