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技能」制度入門——1號和2號差在哪裡、公司要做什麼
2026-09-03
5秒結論
人手不足產業接受外國人的「特定技能」在留資格。1號:通算5年・原則不能帶家人・公司有支援義務;2號:無期限更新・可帶配偶子女。對象分野、支援義務、受入企業的注意點。
餐飲・製造・建設・介護……人手不足的產業要僱外國人,最主要的管道之一就是特定技能(入管法別表第1の2)。但1號和2號差別很大,受入企業的義務也不輕。
1號和2號的差異
- 特定技能1號:對象是特定產業分野的「相當程度的知識・經驗」人材。在留期間通算上限5年、原則不能帶配偶・子女、受入企業(或登錄支援機關)有支援義務。取得途徑:技能測驗+日語測驗合格,或技能實習2號良好修了。
- 特定技能2號:「熟練技能」人材。在留期間更新無上限、可帶配偶・子女、無支援義務,將來也有申請永住的可能性。對象分野已擴大到介護以外的廣泛分野。
受入企業的義務(1號)
- 支援計畫的作成・實施:事前生活指導、機場接送、住居確保支援、生活開戶手續同行、日語學習機會提供、諮詢對應、轉職支援等。自己做不來就委託登錄支援機關。
- 雇用條件:報酬要和從事相同業務的日本人同等以上。直接僱用為原則(部分分野例外)。
- 定期報告:向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定期・隨時報告義務。怠報有罰則・受入停止風險。
經營者的檢查點
- 自家業種是不是對象分野・對象業務區分,先到官方資訊確認(分野有追加・變動)。
- 登錄支援機關的委託費行情是每人每月2〜3萬日圓左右——加上測驗・手續成本,總成本要先算。
- 特定技能是「轉職可能」的資格——同分野內可以換公司。留住人的是勞動條件和職場環境,不是在留資格。
※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6-09-03)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