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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付交通費」違法嗎?——通勤手當沒有法律上的支付義務

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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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秒結論

通勤手當不是法律義務,有無・金額由就業規則・勞動契約決定。但一旦規定了就是賃金,不付是違法。非課稅限度額(大眾運輸月15萬日圓)與不正受領的風險也要知道。

「面試時才知道這家公司不付交通費」——很多人以為交通費是理所當然的,其實日本法律沒有要求公司支付通勤費用。

法律上沒有支付義務

勞動基準法等法令都沒有通勤手當的支付義務。通勤費用原則上是勞工的自己負擔。要不要付・付多少・上限多少,全部由就業規則・賃金規程・勞動契約決定。(實態上約9成的公司有支付,但這是慣行不是法律。)

規定了就必須付

就業規則或契約書定有通勤手當,它就是賃金(勞基法11條),不付或亂扣是賃金全額払原則(24條)違反。求人票寫「交通費支給」而實際不付,也可能構成勞動條件明示義務違反・求人詐欺的問題(職業安定法5條の3)。

通勤手當的法律性質——幾個重點

不正受領是懲戒事由

申報不實的通勤路徑(實際走路卻領電車錢・搬家了不申報),是詐欺性質的不正受領。公司可以要求返還,金額大・期間長的案例甚至有懲戒解僱被法院維持的。搬家・通勤方式改變時,務必即時申報。

在日外國人常見問題

※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5-07-08)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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