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

「會社都合退職」會讓補助金泡湯——離職理由與雇用關係助成金的關係

2026-03-18

この記事を日本語で読む →

5秒結論

以事業主都合(解僱・退職勸獎等)讓員工離職,會影響雇用關係助成金:特定求職者雇用開發助成金・キャリアアップ助成金等多數助成金以「申請前後一定期間內無事業主都合離職者」為支給要件。另一方面對勞工而言會社都合=特定受給資格者(失業給付無給付制限・給付日數較長)。為了助成金把離職票寫成自己都合是不正受給+雇用保險法的罰則對象。

「這個人用退職勸獎處理掉吧」——等一下。如果公司正在申請或預定申請雇用關係的助成金,一個「會社都合離職」可能讓幾百萬日圓的助成金泡湯。

離職理由的兩個效果

離職票上的離職理由(事業主都合/自己都合)影響兩件事:

受影響的助成金(代表例)

「事業主都合離職」不只指解僱——退職勸獎應諾・大量雇止め等也包含在內(離職理由代碼3系)。

絕對不能做的事

為了保住助成金,把實際是退職勸獎的離職在離職票上寫成「自己都合」——這是不正受給。助成金全額返還+違約金・公表,雇用保險法上的虛偽屆出也有罰則(6個月以下拘禁刑或30萬日圓以下罰金)。勞工本人也可向ハローワーク申出異議,離職理由被更正的例子很多。

實務判斷順序

  1. 整理目前受給中・申請預定的助成金清單與各自的不支給要件。
  2. 該員工的離職方式(解僱/勸獎/合意退職/自己都合)與時期,對照要件判斷影響。
  3. 影響大時:檢討調整離職時期、或者接受助成金的損失也要處理——「假裝自己都合」不是選項。
  4. 離職票的離職理由照實記載。本人簽名確認欄的運用也要誠實。

※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6-03-18)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

← 回到文章一覽

企業・經營者的諮詢

在日本僱用員工、經營公司、持有不動產的台灣・華語圈朋友,
有勞動法或其他法律上的疑問,歡迎用中文或日文聯繫。

bengoshun@gmail.com

也可以用 Threads(@bengoshun)的私訊(DM) 聯繫。

※ 本網站為山崎駿個人的資訊發信網站。來信內容會保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