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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租時的「原狀回復」——壁紙老化的費用不能叫房客出

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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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秒結論

日本民法明文規定:通常使用的損耗・經年變化,由房東負擔。能叫房客負擔的,只有超出通常使用的污損・毀損。押金糾紛是日本租賃最常見的紛爭。

房客退租。房東想:壁紙舊了、地板有使用痕跡,從押金(敷金)裡扣修繕費吧——這是日本租賃實務上最常見的糾紛,而且法律的答案對很多房東來說是意外的。

大原則:通常損耗是房東負擔

日本的判例理論和實務長年採用「原狀回復3原則」,2020年施行的民法修正把它明文化了(民法621條):

理由很簡單:通常損耗的回復費用,本來就已經包含在每月的房租裡了。退租時再叫房客出一次,等於重複收費。

押金(敷金)的規則也明文化了

民法622條之2:押金是擔保房客債務(欠租・損害賠償等)的金錢,扣除房客應負擔的部分後,剩餘的要在房屋返還後歸還。「押金本來就不會還」的想法,法律上不成立。

給房東的實務對應

※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6-05-29)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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