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

60萬圓以下的糾紛用「少額訴訟」——一天開庭・當天判決

2026-04-21

この記事を日本語で読む →

5秒結論

少額訴訟(民事訴訟法368條以下):60萬圓以下的金錢請求限定,簡易裁判所、原則1次期日審理・當日判決,手續費是請求額的1%程度,本人訴訟為前提設計。敷金返還・未付報酬・借款・網購糾紛的回收利器。限制:同一簡裁1年10次、被告可要求移行通常訴訟、判決不能控訴(只能異議)。贏了對方不付→可在同一簡裁聲請強制執行。

敷金20萬圓不還、朋友借10萬圓不還、接案報酬30萬圓被賴帳——金額不大、請律師不划算、放棄又不甘心。日本為此準備了少額訴訟。

制度概要(民事訴訟法368條以下)

限制(先確認再選)

流程

外國人的使用

程序用日語進行。日語不安的話:期日帶通譯(自費・法院許可)、或先在法テラス多語言窗口・市區町村的外國人相談整理主張再提訴。在留資格與利用資格無關——任何人都能用。

※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6-04-21)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

← 回到文章一覽

企業・經營者的諮詢

在日本僱用員工、經營公司、持有不動產的台灣・華語圈朋友,
有勞動法或其他法律上的疑問,歡迎用中文或日文聯繫。

bengoshun@gmail.com

也可以用 Threads(@bengoshun)的私訊(DM) 聯繫。

※ 本網站為山崎駿個人的資訊發信網站。來信內容會保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