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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技能的「協議會」是什麼——2024年6月15日起改為「申請前」加入,時程要抓3個月

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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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秒結論

接收特定技能外國人的企業(特定技能所屬機關)有加入各分野協議會的義務。2024年6月15日起制度變更:初次接收的企業必須在在留諸申請「前」完成協議會加入(舊制是接收後4個月以內),申請時要附加入證明。解說各分野的加入手續差異(製造業分野有經濟產業省審查等)、會費的有無(建設分野有行業團體會費)、未加入的後果(申請不許可・不得接收)、實務上抓3個月前開始準備的理由。

「特定技能的人都找好了,什麼時候可以來上班?」——卡住時程的常常不是本人的簽證,而是公司這邊的「協議會」加入。2024年6月15日起,順序變了:先加入,才能申請。

1 協議會加入是接收企業的義務

接收特定技能外國人的企業(特定技能所屬機關)必須加入各分野所管省廳設置的協議會(特定技能雇用契約及び1號特定技能外國人支援計畫の基準等を定める省令)。協議會負責制度趣旨的周知・法令遵守的啟發・地域人手不足狀況的把握等,加入是接收的前提條件,不是任意參加。

2 2024年6月15日起:「申請前」加入

舊制度允許「初次接收後4個月以內」加入。2024年6月15日起,初次接收的企業必須在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交付申請・在留資格變更申請之前完成加入,申請時附上加入證明資料。也就是說:人選定了→先辦協議會→才能遞件。順序弄反,申請會被擋。

3 各分野的手續差異

4 未加入・脫退的後果

未加入就申請=不交付・不許可。接收後怠於協力協議會的活動,是基準不適合=之後的更新・新規接收被拒的事由。加入不是一次性的手續,是持續的義務。

5 給經營者的時程表

  1. 決定採用後立刻查自社分野的協議會窗口與所需文件——以3個月前開始為標準(協議會審查+在留申請+入國準備)。
  2. 透過登錄支援機關委託支援的,同時確認支援計畫10項目的體制。
  3. 多分野接收(外食+飲食料品製造等)的,每個分野都要各自加入。

※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6-08-18)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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