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

仲介手數料「房租1個月分」其實有規則——宅建業法的上限與超收的取回

2026-01-29

この記事を日本語で読む →

5秒結論

賃貸仲介手數料的上限是房租1個月分+消費稅(宅建業法46條・告示)——而且原則是貸主借主「各0.5個月」,向承租人收1個月分需要其承諾(東京地方裁判所令和元年8月7日判決承認無承諾部分的返還請求)。売買是「3%+6萬円」速算式。禮金・更新料・「清潔費」等周邊費用的合法性整理。

簽租約時帳單上「仲介手數料:賃料1個月分+稅」——理所當然地付了。其實法律的原則是0.5個月,你知道嗎?

賃貸仲介的上限規則

売買的速算式

400萬日圓超的物件:(成交價×3%+6萬日圓)+消費稅が上限(宅建業法46條・告示)。例:5,000萬的物件→156萬+稅。低廉空家等(800萬以下)的特例(2024年改正:最大30萬+稅——売主・買主雙方に適用可)も確認。上限是「上限」——交涉減額本身自由。

周邊費用的合法性

超收時的對應

  1. 請求書・契約書・承諾文言の有無を確認。
  2. 仲介業者に返還請求(內容證明)——上記裁判例を引用。
  3. 拒否されたら:宅建業の免許行政廳(都道府縣)への申告・少額訴訟(60萬以下)。報酬規制違反は行政處分(指示・業務停止)の對象なので、行政ルートは實效的。

※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6-01-29)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

← 回到文章一覽

企業・經營者的諮詢

在日本僱用員工、經營公司、持有不動產的台灣・華語圈朋友,
有勞動法或其他法律上的疑問,歡迎用中文或日文聯繫。

bengoshun@gmail.com

也可以用 Threads(@bengoshun)的私訊(DM) 聯繫。

※ 本網站為山崎駿個人的資訊發信網站。來信內容會保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