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票的「離職理由」不能隨便寫——自己都合與會社都合差多少、為何常被爭執
基本手當的給付日數(自己都合90〜150日/會社都合90〜330日)・給付制限(自己都合原則1個月〔2025年4月改正〕・會社都合無)・國保減免都取決於離職理由,所以離職票的記載常被離職者爭執——ハローワーク採實態主義,退職勸奨寫成「自己都合」事後會被翻。會社都合認定還會影響雇用關係助成金的受給。公司該知道的機制與正確處理。
員工離職時公司要發行離職票,其中「離職理由」欄的記載,直接決定對方失業給付的金額・時期——差距大到離職者有強烈動機來爭。公司隨便寫,之後被翻盤・被投訴的例子很多。先了解機制。
離職理由決定的三大差異
- 給付日數:自己都合90〜150日;會社都合(特定受給資格者)依年齡・加入期間90〜330日。
- 給付制限:自己都合有給付制限(2025年4月起原則1個月〔從2個月短縮〕;自己接受教育訓練時免除;5年內3回以上辭職是3個月)。會社都合無給付制限,7日等待後即開始。
- 國民健康保險料的非自願離職者輕減・國民年金免除等配套也連動離職理由。
受給要件本身:原則離職前2年內被保險者期間12個月以上;特定受給資格者・特定理由離職者是離職前1年內6個月——門檻也減半。
ハローワーク採「實態主義」
公司在離職票寫「自己都合」,但實態是退職勸奨・騷擾・工資遲付・排班砍光導致的離職——離職者向ハローワーク提出異議(錄音・工資明細・班表等證據),依實態改判定的運用已確立。也就是說:記載與實態不一致,公司寫什麼都沒用,反而留下「公司想隱瞞會社都合」的印象,刺激對方走向勞動局・律師。
公司側的利害:助成金
雇用關係助成金(雇用調整助成金・キャリアアップ助成金等)多以「一定期間內無會社都合解僱」為受給要件——會社都合離職的認定可能影響助成金。但為了助成金把實態是解僱・勸奨的離職寫成自己都合,是最糟的選擇:被實態認定翻盤後,虛偽記載的問題更大。
正確的實務
- 照實記載:解僱是解僱、勸奨退職是「退職勸奨による退職」(這也屬會社都合側的事由)、合意退職照合意內容。
- 退職勸奨成立時用退職合意書整理:離職理由的記載方式(雙方確認「依退職勸奨」或「自己都合」)寫進合意書——事前合意能大幅減少事後爭執。但注意:合意書寫「自己都合」而實態是勸奨,ハローワーク仍可能依實態認定。
- 離職證明書的離職者記名欄:離職者對理由有異議時會在ハローワーク主張——公司版與離職者版主張不同時,ハローワーク會向雙方調查,備好面談紀錄・提出文件。
- 外國人員工也同樣適用——受給資格與國籍無關(加入雇用保險者)。
※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6-01-16)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