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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生小孩——14天內出生届、30天內在留資格,一天都不能拖

2025-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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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秒結論

出生後14日內向市區町村提出出生届(戶籍法49條)、父母都是外國人時30日內向入管申請在留資格取得(入管法22條の2)。忘記辦的後果(非法滯留狀態)與救濟。台日混血兒的國籍・雙重國籍整理。

在日本出生的孩子,手續有嚴格的期限,而且父母的國籍組合不同,要辦的事完全不同。先記住兩個數字:14日與30日。

所有人都要:出生届(14日內)

父母都是台灣人(外國人)的場合:30日內在留資格

父母一方是日本人的場合

之後馬上辦的

健康保險加入(出生時被扶養者)、兒童手當申請(出生翌日起15日內申請才不漏月——兒童手當法)、出產育兒一時金(健康保險,2023年4月起50萬日圓)。這些都以出生届+住民票為前提,所以14日的期限實際上牽動全部。

※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5-10-06)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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