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定基礎屆(7月1日〜10日)——4・5・6月的薪資決定一整年的社會保險料
2026-03-31
5秒結論
社會保險(健康保險・厚生年金)的標準報酬月額每年以4・5・6月支付的報酬平均重新決定(定時決定・算定基礎屆),9月起適用1年。固定的賃金變動+2等級以上差異時的隨時改定(月額變更屆)、報酬的範圍(含通勤手當・現物給與)、4〜6月殘業多會吃虧的構造、漏未屆出・虛偽申報的年金事務所調查解說。
「為什麼4〜6月加班多,之後一整年的社會保險費都變貴?」——因為那三個月的薪資平均,就是你和員工一整年保險料的計算基礎。這就是算定基礎屆的世界。
定時決定的仕組
- 每年7月1日〜10日,向年金事務所(健保組合)提出算定基礎屆:記載每位被保險者4・5・6月支付的報酬。
- 三個月平均→對照等級表→標準報酬月額決定。
- 9月起適用1年(至次年8月)。保險料=標準報酬月額×料率(勞使折半)。
※支払基礎日數17日未滿的月份除外等修正規則有。4〜6月的殘業代・各種手當全部進入報酬——這三個月的集中加班直接推高一年的保險料(公司負擔也同額增加)。
報酬的範圍
- 含:基本給・殘業代・通勤手當(6個月定期是按月換算)・住宅手當・現物給與(社宅・食事的現物——都道府縣別價額表換算)
- 不含:賞與(另用賞與支払屆・標準賞與額處理)・出差費實費・慶弔見舞金
隨時改定(月變)
年度中固定的賃金(基本給・固定手當)變動,且變動月起3個月平均與現在的標準報酬月額差2等級以上+支払基礎日數17日以上→第4個月起改定(月額變更屆)。加薪了不提月變屆=保險料過少=之後被遡及追徵;降薪了不提=員工多付保險料的狀態放置。
漏報・錯報的後果
- 年金事務所的定時調查(總合調查):賃金台帳・出勤簿對照,遡及訂正+追納(最長2年)。
- 故意過少申告:健康保險法・厚生年金保險法的罰則對象(6個月以下拘禁刑等)+員工將來年金額受損的民事責任風險。
- パート的適用擴大(51人以上企業・週20小時以上等的短時間勞工適用)之後,「沒幫パート加保」的指摘急增——對象判定要每年檢查。
※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6-03-31)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