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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理日無法工作——生理休暇(勞基法68條)的請求方法與誤解

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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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秒結論

生理日就業顯著困難的女性請求休暇時,公司不得使其就業(勞基法68條)——天數無上限・診斷書原則不要(口頭請求可)・半日・時間單位也可。工資有無依就業規則(無給的公司多)——但以取得為理由的不利益取扱(皆勤手當全額剝奪等)依裁判例受制限(エヌ・ビー・シー工業事件 最三小判昭60.7.16民集39卷5號1023頁)。外國人職場「沒聽過這制度」的對應。

生理休暇是日本勞基法明文規定、但利用率極低的制度——「不好意思開口」「以為要診斷書」「怕被扣考績」。先知道正確規則。

制度內容(勞基法68條)

工資

法律沒有要求有給——無給的公司居多(就業規則確認)。無給時可以用年次有給休暇代替(但有休是勞動者指定的權利,公司不能擅自「幫你用有休處理」)。

不利益取扱的界線

實務的開口方式

  1. 就業規則先查「生理休暇」條款(有給・無給・手續)。
  2. 請求對象是上司或人事——用「勞基法68條的休暇」明確傳達(聊天紀錄留痕)。
  3. 被拒絕・被要求診斷書・被扣考績時:勞基署申告(104條)・都道府縣勞働局的相談。68條違反有30萬日圓以下罰金(120條)。

※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5-05-23)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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