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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的「通稱名」登錄——漢字名・日常用名可以寫進住民票

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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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秒結論

外國人可將日本國內社會生活上使用的名稱登錄為住民票的「通稱」(住民基本台帳法施行令上的記載事項)。要件是客觀使用實績(職場名牌・郵件・會員證等疎明資料),向市區町村窗口申請。登錄後可用於銀行帳戶・駕照併記・印鑑登錄等。台灣人的場面:漢字圈名字的讀音通稱、結婚後使用配偶姓。刪除・變更有限制(原則不能隨意反覆改),在留卡本身不會顯示通稱。

名字的日文讀法每次都被唸錯、結婚後想用配偶的姓、做生意想用日本風的名字——外國人住民可以把「平常使用的名稱」登錄為通稱,記載進住民票。

制度的位置

要件:要有「使用實績」

登錄後能做什麼

注意

※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6-04-14)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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