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公司一定要發退休金嗎——退職金制度的法律義務
2025-05-22
5秒結論
日本法律沒有規定公司必須有退職金制度。但一旦在就業規則定了制度,退職金就變成「賃金」,不付就是違法。制度的有無怎麼確認、中小企業常用的中退共是什麼。
「日本的公司是不是都有退休金?」——答案是:法律上沒有義務。退職金(退休金)制度要不要設,是各公司的自由。但「有制度卻不付」就是另一回事了。
原則:設不設是公司的自由
日本沒有法律強制民間企業設置退職金制度。勞動基準法89條3號の2規定的是:「如果」設有退職金制度,就必須在就業規則記載適用範圍、計算方法、支付方法、支付時期。也就是「設了就要寫清楚」,不是「必須設」。
一旦設了制度,退職金=賃金
就業規則・退職金規程明定支給基準後,退職金就是勞動基準法11條的「賃金」,員工有法律上的請求權:
- 不支付=賃金未払,可以透過勞動審判・訴訟請求。
- 退職金請求權的消滅時效是5年(勞動基準法115條。一般賃金目前是3年,退職金是5年)。
- 「公司經營困難所以不發」原則上不是理由。
確認方法
- 看就業規則・退職金規程(10人以上的事業場有作成義務,且必須讓勞工能隨時確認——勞動基準法106條)。
- 看勞動條件通知書——退職金的有無是明示事項之一(勞動基準法施行規則5條)。
- 中小企業常加入中退共(中小企業退職金共濟):公司每月繳掛金,離職時由中退共機構直接付給員工本人,不經過公司。
經營者的注意點
「學長姐都有拿到」這種長年慣行,即使規程不完備,也可能被認定為勞使慣行而產生支付義務。要廢止・減額既有的退職金制度,屬於勞動條件的不利益變更,需要合理性(勞動契約法9條・10條)——不是改個規程就完事。
※ 本文為一般性的法律資訊,而非針對個別案件的法律意見。實際案件請務必諮詢律師。本文內容以撰寫日(2025-05-22)時點的日本法令・判例為準,之後可能因修法等而有變更。